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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南省各级疾控中心校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9名公告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5-1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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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各级疾控中心2025年校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省疾控中心等20个机构临时周转编制使用计划的函》(琼编办函〔2025〕197号),共核定省疾控中心等20个单位2025年度使用临时周转编制132名,各级疾控中心现有空编数已纳入临时周转编制使用计划统筹计算,不再单列使用。

  海南省、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及其他公共服务职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面向全国部分高等医学院校或综合性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考核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毕业生39人,其中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26人,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5人,陵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4人,乐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4人(详见附件1)。

  本次考核招聘的2025年毕业生,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2025年5月23日: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

  2025年5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四川大学);

  2025年5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

  2025年5月2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学);

  2025年6月中上旬: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医科大学)(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注:招聘岗位实行站点滚动制,即当在某个院校招聘站点开展招聘工作时,若该招聘站点的部分岗位未完成招聘任务,这些未招满的岗位将自动延续至下一个院校的招聘站点,继续进行招聘,直至相关岗位全部招满为止。以上时间、地点及招聘岗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即2006年5月1日前出生;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即1994年5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即1989年5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其他条件

  海南省各级疾控中心2025年校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及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00:00—2025年5月22日24:00(共7个工作日)。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各级疾控中心2025年校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网址

  网报时间:2025年5月14日00:00—2025年5月20日24:00

  (共5个工作日)。

  现场报名时间为各招聘考点考核面试前一天,具体报名地点及时间如下:

  华中科技大学招聘站点:2025年5月22日上午9:00—16:00;

  四川大学招聘站点:2025年5月24日上午9:00—16:00;

  中南大学招聘站点: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16:00;

  中山大学招聘站点:2025年5月28日上午9:00—16:00;

  海南医科大学招聘站点:另行公告通知。

  考核面试时间见各招聘站点公告。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770

  3.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南省各级疾控中心2025年校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毕业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中心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审核建议,经招聘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组长审批,最终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9)2025年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最迟应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核。

  2025年5月20日24: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5月21日上午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

  校园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及现场报名人员须在相应招聘考点考核面试前一天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递交《海南省各级疾控中心2025年校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本招聘站点的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1.地点与时间:

  华中科技大学招聘站点考核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四川大学招聘站点考核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

  中南大学招聘站点考核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

  中山大学招聘站点考核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

  海南医科大学招聘站点考核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核面试通知或各招聘站点考核面试公告。

  2.考核内容: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岗位,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操作技能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3.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须进行现场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4.考核安排:招聘岗位实行站点滚动制,即当在某个院校招聘站点开展招聘工作时,若该招聘站点的部分岗位未完成招聘任务,这些未招满的岗位将自动延续至下一个院校的招聘站点,继续进行招聘,直至相关岗位全部招满为止。

  5.考核成绩公布:各招聘站点考核结果当场进行公布,并在招聘院校公告栏张贴成绩公告;各招聘站点考核结果、入围体检人选及下一个站点招聘岗位公告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6.注意事项:考核时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本招聘站点应聘人员放弃招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相关要求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将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海南省疾控中心,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根据审核情况向应聘人员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由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相关费用由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3.考察:由各用人单位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和聘用意见报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公示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聘用意见,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官网和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疾病预防控中心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各用人单位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各用人单位聘用手续办理完成后将聘用人员名单报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自收到体检结果至报送拟聘用人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后续由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筹开展岗前培训。

  (九)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办公室:0898-65360931(工作日上午8:30-12:00,13:30-17:00)。;

  2.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0898-66108536(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二)应聘咨询电话:0898-65394153;联系人:王老师

  (三)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附件:

  1.海南省各级疾控中心2025年校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    

  2.海南省各级疾控中心2025年校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4.考生诚信承诺书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505/c1586388df3c49f997a10eeed333dd5d.shtml?ddtab=true
原文标题:海南省各级疾控中心2025年校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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