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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方市公开引进高质量人才18名公告

东方市人民政府 | 2025-03-04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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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2025年公开引进高质量人才公告(1号)

  为积极响应“人才建功自贸港”行动号召,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切实解决全市重点领域人才短缺问题,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结合全市实际发展需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开展2025年高质量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需求导向,精准引进。依据各领域实际需求设岗引才,确保人才引得进、用得上、留得住,实现人才与岗位的高度适配。

  (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才,确保选拔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三)德才兼备,全面考量。坚持品德与才能并重,综合评估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和专业能力水平。

  (四)注重实绩,能力优先。着重考察人才的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以业绩为导向,选拔能够切实为东方市发展贡献力量的人才。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本次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人才18人。其中,市属国有企业管理类人才9人,事业单位管理类人才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东方市2025年高质量人才需求岗位目录》。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岗位要求详见《东方市2025年高质量人才需求岗位目录》;

  3.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要求中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3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日。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照片和材料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时间从2025年3月12日上午9:00起至2025年3月18日18:00止(7日)。报考申请及相关材料发至dfsrck@163.com,联系电话0898-25513929。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如资格审核未通过则电话和短信通知本人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5年3月18日(报名期限最后一天)12:00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报名表》;

  2.户口本本人页和户主页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扫描件;

  6.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7.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需要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招聘工作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6.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7.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8.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能力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以与应聘者面谈岗位相关内容为主。

  4.面试成绩:面试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最高分有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面试及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由招聘工作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出现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情况,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考察。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发展局会同市人社局、用人单位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诚信和职位的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面试成绩及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公示与聘用

  招聘工作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薪资由“基础工资+考核绩效工资”组成,薪资范围见附件1,具体以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确定的年薪为准。其中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所招聘岗位不纳入正式编制管理。

  (二)其他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引进的人才经认定为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待遇。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体检。

  (三)其他

  引进人才在引进前的荣誉称号和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经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实后予以确认、保留,按照我市同类人才进行管理和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引进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引进资格。工作人员与引进人选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招聘工作公告由东方市2025年高质量人才招聘工作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四)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政策调整,由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

  附件:1.东方市2025年高质量人才需求岗位目录

        2.东方市2025年公开引进高质量人才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0400/202503/t20250304_3827052.html
原文标题:东方市2025年公开引进高质量人才公告(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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