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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省外设点校园招聘130人中小学教师公告

美兰区教育局 | 2023-03-2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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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美兰区2023省外设点校园招聘

  第一号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在省外设点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2022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师范类专业的优秀毕业生130名,录用到区属公办中小学校任教,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为做好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通过校园公开招聘,录用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严格把关、阳光操作”的工作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和定向免培生均不列入本次校园招聘对象。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130名(详见下表),其中省外3个考点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1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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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2022年、2023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就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师范类专业(不明确的以学校出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为据),在读生截至第七学期末(即大四上学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可延长至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未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对应学科相应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生可延长至2023年7月15日前提供。未能按时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1年12月以前及2023年9月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现役军人;

      8.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失信被执行人;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13.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三)有关报考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毕业),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或相关报到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 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中,仅限获得师范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考生报考。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应届生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承诺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五、招聘方式

  (一)美兰区2023年省外设点校园招聘分别在广州市、长沙市和长春市等地设点,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以及学校领导组成校园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协调省外校园招聘工作。

  (二)省外设点校园招聘可根据报名及面试实际情况,在不超出校园招聘用编总量的前提下,经报分管副区长同意,可以调整学科及岗位数,调整数量不超过总数的10%,也可用于招录服从调剂的优秀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校园招聘教师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综合排名、拟聘人选、签订协议、毕业报到、体检考察、聘用公示、办理入编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美兰区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及招聘点网站发布。公告时间7天,即2023年3月20日—3月26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8:00—4月1日17:00,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陆网站报名,逾期自误。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各招聘考点“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及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初审。如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或造成初审未通过的的,后果自负。

  报名网址: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5058

  网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326968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选1个考点1个学科岗位报名;同时要明确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进行报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2)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美兰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公告》,网报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023年美兰区校园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3)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4)其他报名需准备上传的材料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至附件(附件大小不能超过2M);

  (5)需要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延长至毕业报到时提供);

  ④报考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就读学科专业证明;

  ⑤毕业生就读专业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就业推荐表(函)或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就读证明为据)。 

  (6)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考生通过网络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3年4月1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网上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4月1日17:00准时关闭。

  2.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看初审结果。

  3.通过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报考现场。

  )资格

  1.在考点设立资格复审点。报名后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由本人到所报考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各考点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1)广州市,2023年4月6日-7日

  (2)长沙市,2023年4月9日—10日(暂定)

  (3)长春市,2023年4月12日—13日(暂定)

  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请密切关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招聘点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限体育学科岗位)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占6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及实习表现、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复审后公布在资格复审点,并同时在海口市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复审人员验证,交留复印件。

  ①基本材料:报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学位(如本科学历和对应学历的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4)。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附件4)。材料具体清单详见附件3。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A.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B.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C.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①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②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③现场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④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复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⑤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违约者按违约处理。

  组织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先面试,后笔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2)面试内容:所应聘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等内容,不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3)面试要求:进入面试名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4)其他要求: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面试分数达60分者进入笔试。

  2.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公示为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

  (3)笔试内容:主要进行公共基础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测试。

  (4)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

  3.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考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美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选岗后确定拟聘人选。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办法确定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成立专家组评议并以其评议结果为准。

  签订协议

  拟聘人员按招聘方有关要求和时间,将随身携带的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由指定地点工作人员核实并签订协议。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约。

  区教育局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将尽快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毕业后拟聘人员持聘用协议及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美兰区教育局报到。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毕业报到

  考生在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报到证(或相关报到材料)或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协议同时终止。

  )组织体检

  1.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

  3.体检结果将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政审考察

  1.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考察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出具的无犯罪承诺书(原件);

  (2)在校期间表现鉴定材料一份(加盖院系公章)及个人学习总结(A4纸双面打印,落款处手写签名按手印);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公示

  1.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按学科招聘数量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2.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入编

  1.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区委区政府核准后办理有关入编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在美兰区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服务期内,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调离本区的申请,违者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一年实发工资计算,具体条款详见聘用合同特殊情况者(如随军调动等)经教育部门审定后可免赔违约金。

  七、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招录教师的参加工作时间和工资计发时间均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报到时间为准。

  (三)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享受我区连续十年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并于每年的年末发放。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自次年起不再发放津贴;如当年服务满十个月,当年津贴则按一年发放。

  八、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提前选择复印留存。

  (八)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遵守我国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具体要求以最新的招聘工作公告为准。

  (九)招聘信息查询途径:海口市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电话:区教育局0898-65321276

  (十二)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898-65374379

附件:1-1.(广州市)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1-2.(长沙市)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1-3.(长春市)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4.承诺书

  海口市美兰区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9

原文链接:http://mlqzf.haikou.gov.cn/xgk/gsgg/202303/t1249846.shtml
原文标题: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省外设点校园招聘第一号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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