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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信社法律类预测卷答案
一、单选题(请在下列各题的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每题1分,共30分)
1. 【答案】B。《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0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2、【答案】B 。解析: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可知,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通知乙公司即可,无须得到乙公司的同意。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可知,债务人丙公司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全部债务转让给戊公司需要得到乙公司的同意,否则该转让无效。因此,丁公司不能直接向戊公司行使代位权。
选项C、D错误。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因未取得乙公司的同意而无效,所以,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及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等都不能作为戊公司的抗辩理由。
3、【答案】B。解析: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乙双方在并购协议中事先约定了解除协议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乙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并购协议。乙公司行使解除权时不需要甲公司同意,只需通知甲公司即可,协议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另外,乙公司第一次发出的《通知》仅是建议双方终止协议,并没有直接表示要解除协议,而第二次发出的《通报》才真正的直接作出了解除协议的意思表示,因此,该《通报》到达甲公司时,并购协议解除。若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协议的效力。
选项D错误。违约金责任是指一方违约后,适用的以支付违约金为内容的民事责任。违约金具有约定性,而解除合同具有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后果,那么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二者能否并存呢?对此,我国合同法并未作出规定。但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允许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制裁违约行为以担保债务履行,合同的解除是因为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对于此种过错行为应当通过收取违约金的办法加以制裁。因此,合同解除后不应当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只要发生可以适用违约金条款的违约行为,就应当允许当事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金责任,这正是违约金条款的价值所在。
4、【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权。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5.【答案】A。我国的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局,选A。
6. 【答案】A。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同。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但都必须是一定会发生的。而附条件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是否成立则是不确定的。所以本题中的情况是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7. 【答案】C。法的本质属性是阶级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8.【答案】B。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方式的一种。A、C属于刑罚处罚。D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本题选B。9. 【答案】C。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的合同权利是属于人身的合同权利所以不可转让。
10.【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
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盗版软件的持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B项中,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的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因此,B项正确。
对于ACD中的情况,相关知识产权法没有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侵权,所以法无明文规定不认为是侵权。
11.【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侵权与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题中,报刊、网站对甲的作品进行转载需要向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因此,A项错误。
乙将杂文译成法文在国内出版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因此,乙的行为构成侵权。《著作权法》第22条第(十一)项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的,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可知,本题中丙将甲已经发表的杂文译成维文在国内出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BC项错误,D项正确。
12.【答案】B。《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13.【答案】A。我国《银行监管法》第3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行业监督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
14.【答案】A。本题考查会计核算的概念,要求考生识记。
15.【答案】A。凡是按照会计核算程序,由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到会计报表进行检查,则为顺查。顺查法比较简单,容易掌握,但不分重点,工作量大,一般只运用于业务规模小,或存在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
16.【答案】C。《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见债权人向债务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债务将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17.【答案】B。根据《审计法》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18.【答案】D。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
)。
A.对其资金进行冻结
B.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C.予以撤消或解散
D.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9.【答案】B。《银行监管法》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答案】C。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9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5)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21.【答案】D。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应当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既包括内容,也包括结果。C项是会计资料完整性的要求。
22.【答案】C。父母、子女为第二顺序人。
23.【答案】B。《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但如果是转移债权则不必须经债务人同意,考生要注意区分。
24.【答案】C。《商业银行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25.【答案】B。本题考查审计方法的含义。审计方法,是指审计人员为了行使审计职能、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手段和技术的总称。它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而不只存于某一审计阶段或某几个环节。
26.【答案】A。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7.【答案】D。依《会计法》规定,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28.【答案】D。《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29.【答案】B。依据《银行监管法》第34条第2款的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30.【答案】C。本题考查金融危机类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金融危机划分为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外债危机和系统性金融危机四种类型。
二、多项选择题。(请在下列各题的选项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30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31.【答案】ABCD。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32.【答案】ABCD。依据我国《银行监管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1)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2)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3)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4)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
33.【答案】AB。根据《民法通则》第6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代理终止: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34.【答案】ABCD。法人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题需要考生识记。
35.【答案】ABCD。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西方国家商业银行普遍流行“五C”的评估原则,所谓“五C”,即品格(character)、资本(capital)、能力(capacity)、担保(collateral)、环境(condition)。
36.【答案】ABD。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可以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37.【答案】ABCD。《银行监管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38.【答案】ABCD。本题考查会计法的宗旨,考生需要识记。
39.【答案】ABCD。依据我国《会计法》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有(
)。
A.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B.资本、基金的增减
C.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D.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0.【答案】ABC。按审计内容和目的分类(按审计客体的分类),审计可以分为:财政财务审计: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对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行为所进行的专案审计;效益审计:对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所进行的审计。
41.【答案】ABCD。本题所列四项都属于现阶段开办的消费贷款。
42.【答案】AC。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2)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3)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4)违反规定的其他贷款行为。
43.【答案】ACD。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8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
44.【答案】AB。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中,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和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45.【答案】ABCD。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不能依当事人意思发生效力的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判断题。(请对下列各题做出判断,“√”表示正确,“×”表示不正确。每题1分,共10分。)
46.错;《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据此可以得出,《商业银行法》只是限制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而对于关系人以外的人是可以发放信用贷款的。
47.错;依据《银行监管法》第22条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对申请事项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8.错;根据《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
49.对;国有独资公司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国有企业。其股东只有一个。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如国家设立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如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
50.对;金融企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度终了,办理决算。如遇12月31日为节假日,仍以该日为决算日。
51.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2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同业拆借交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和检查。
52.对;《银行监管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53.错;《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54.错;根据《商业银行法》第13条的规定,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千万元人民币。
55.对;《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四、简答题。(每题4分,共16分)
5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规定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的;
(2)违反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的;
(3)未依照《银行监管法》第28条规定报告突发事件的;
(4)违反规定查询账户或者申请冻结资金的;
(5)违反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措施或者处罚的;
(6)违反《银行监管法》第42条规定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的;
(7)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贪污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7.(1)信贷资产业务的“三性”原则。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同样也是信贷资产业务的根本原则,其中,以效益性原则为核心。
(2)信贷资产业务的政策指导原则。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4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3)信贷资产业务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和担保的原则。对于提高经济效益的企业,银行要积极给与贷款,对于效益低下的企业银行有权不给于贷款。另外,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4)信贷资产业务按期归还,收取利息,不得豁免的原则。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信贷资产业务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标志我国从此已全面开始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6)信贷资产业务综合平衡原则。我国各商业银行的信贷安排,由中央银行统一平衡,列入全国信贷安排,构成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财政物资计划保持平衡。
58.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主要有:(1)商业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经营原则,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2)商业银行是以达到最高盈利为最终经营目的;(3)商业银行是以独立法人的地位、平等主体的资格参与市场竞争,运用经济手段,开拓资金来源,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竞争能力的。(4)商业银行执行商业性银行业务,实行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存贷款利率市场化。(5)我国商业银行是以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起主导作用的,其主管部门是国家中央银行,并接受中央银行的监督。59.(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2)诉讼时效过后请求权依然存在;除斥期间经过后,形成权灭失。(3)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7分,共14分)
60.(1)会计人员王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61.1.在付清全部价款前,甲尚未取得电脑的所有权,甲擅自将电脑出售于戊,属于无权处分。若戊为善意,则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戊取得电脑的所有权,而乙得向甲主张违反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或者侵害所有权的侵权责任。若戊于购买电脑时基于恶意,则应视事后甲是否取得所有权或者乙是否对甲的出售行为予以追认而定其效力。《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据此,若甲于事后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或者乙于事后对甲的出售行为予以追认,则戊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否则,戊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2.甲乙均有权向丙主张权利,甲得主张侵犯其期待权,乙得主张侵犯其所有权。
本题考查期待权的侵害。本题中,在条件成就前即甲付清全部价款前,乙仍为电脑所有权人,丙因不慎毁损电脑时,系侵害乙的所有权,乙得主张侵害其所有权而要求损害赔偿。在条件成就前即甲付清全部价款前,乙虽仍为电脑所有权人,但甲亦享有期待权,甲得主张丙侵害其期待权而要求丙赔偿其损失。
3.甲不能向丁主张权利,只能向乙请求损害赔偿。
本题考查附条件买卖中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处分。在条件成就前即甲付清全部价款前,乙仍为电脑所有权人,仍有权处分电脑所有权。无论丁是否为善意,丁均可取得电脑的所有权。甲不得对丁主张权利,只能以期待权受侵害为由向乙主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