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幼儿教师公告(一)
一、学校简介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听障、视障、智障(含脑瘫、孤独症)学生为主,集九年义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校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与海南消防培训基地毗邻,隶属海口市教育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校园占地约65亩,建筑面积近35990平方米,教学与生活设施完备。校内建有480平方米的多功能报告厅、标准塑胶运动场地、特奥训练基地、园艺实训基地;配备聋儿语言听力测听室、感统教室等专业功能教室,各教室均配置云班牌与一体机教学设备,实现校园监控与网络全覆盖,整体环境优美宜人。
学校现设启聪、启智、启明部及职业教育部,拥有在编教职工207人,开设63个教学班,在校生673人,规模在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中位居前列。办学过程中,学校始终秉持“一切为了特殊需要儿童少年的未来人生奠基”的宗旨,以“让残疾儿童少年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能够自食其力,融入社会”为目标,践行“尊重生命,自立人生”的校训,弘扬“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校风,形成“敬业、勤业、创业、乐业”的教风与“乐群、好学、勤勉、求真”的学风,坚持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双结合的育人模式,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学生在艺术、体育、美育等领域屡获佳绩。
此外,学校现已挂牌成立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同时负责管理海口市特殊教育幼儿园,构建起从学前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全链条特殊教育体系,全方位满足特殊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的教育需求 ,持续推动海南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以服务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为核心,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对照发布的岗位条件精准选拔人才。通过规范透明的招聘流程,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为推动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共18名。具体详见《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招聘流程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附件要求填写报名表,将资格审核原件及所需材料扫描为PDF格式,以姓名+报考岗位+学科的文件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hktxbgs@haikou.gov.cn)。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学校官网或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署《个人承诺书》(附件3),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附件4),图片上传要求PDF图片格式:
(1)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完整填写贴照片,打印出来亲笔手写本人签名后上传);
(2)近期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7)毕业生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即可);
(8)成绩单(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成绩单);
(9)个人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后上传)。
4.资格审查
(1)时间与地点
南京(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5年7月16日 8:30--12:00,14:30--17:00。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和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微信公众号。
(2)注意事项
从实际报名人员中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考试环节,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则取消考试资格。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和公众号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时间与地点
南京(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5年7月17日--18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会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告。
2.笔试
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 100 分。要求应聘者依据“课程标准”,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课题和要求,写1课时的教案。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官网上公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幼儿教师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康复教师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3.面试
幼儿教师岗位:微格教学,内容包含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含讲故事、视唱、钢琴即兴伴奏、即兴舞蹈、现场美术创作五项中随机选题作答和个人特长展示。
康复教师岗位:微格教学,内容包含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综合成绩通过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由学习招聘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公布。
(四)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及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上公示5天,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在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若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并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对于空缺岗位,将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五)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报海口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六)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拟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限内报到,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海口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
1.本方案中所提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例如“本科以上”即包含本科学历。
2.本方案中所提及的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3.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在签约(三方就业协议)后至报到前,若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5.考生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8.招聘信息查询途径为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网站(http://www.hktjw.cn)或官方微信公众号。
9.本次招聘事项的解释权归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三)公开招聘接受海口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13807569230。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教育里21号
联系人:孙老师 13976321213
联系电话:0898-65903085 0898-65920558
(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00)
附件:1.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5.专业目录
原文链接:http://rsj.haikou.gov.cn/xxgk/gsgg/202507/t1434800.shtml
原文标题: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幼儿教师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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