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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海口市社保险服务中心 | 2025-06-12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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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秀英分中心、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龙华分中心、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琼山分中心、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美兰分中心、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信息中心隶属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5名(详见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本次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27日(含)以后出生。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单位、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5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共7天。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链接: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852。

  3.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12:00至2025年6月27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保卡)须一致;

  (3)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凡是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尚未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应聘所需相应内容的毕业证明,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位及学历证书,2025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3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应聘所需相应内容的毕业证明(附件6),毕业证明需盖有学校或院系公章。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拍照上传,见附件4)。

  (9)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或者全国法院”(在同一页纸上,须清晰打印)。

  (10)岗位要求工作经验需上传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和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11)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需上传相应证书。

  (1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需上传三个月内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盖有所在党支部公章(含姓名、身份证号)。

  (13)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6.报名注意事项:

  2025年6月27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6月27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5年6月27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6月27日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针对报名时间截止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可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通过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含节假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名贴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3)户口本。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或院系开具的毕业证明(附件6),毕业证明需盖有学校或院系公章。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名)。

  (9)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10)岗位要求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和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11)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需提供相应证书。

  (1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需提供三个月内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盖有所在党支部公章(含姓名、身份证号)。

  (13)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含节假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同意递补,则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同意递补,则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中心党组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含节假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人员名单。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聘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政府办纪委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海口房屋档案综合大楼12层1208室。

  联系电话:0898-66160179

  联系人:郭先生

  监督电话:0898-66710996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0、0809-66755313

  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1.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5.工作经历证明

  6.毕业证明

  7.专业参考目录

  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hksbyb.haikou.gov.cn/xxgk/gsgg/202506/t1431187.shtml
原文标题: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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