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一)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中共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和海口市美丽沙幼儿园试行人员总量管理的批复》(海编〔2024〕62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8名,详见《海口市教育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工作经验、荣誉证书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2.工作经验年限以省一级幼儿园或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获批时间后,报考人员在该园工作起算。报考人员需提供就职单位获评等级相关文件、社保清单、聘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需补充提供实际工作幼儿园开具的用工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345),填写《海口市教育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有关材料。
2.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9日9:00起至2025年5月26日17:00
3.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且在同一页面)或社保卡;
(2)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承诺书(附件3):需本人亲笔签名、摁手印后扫描上传;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附件5);
(8)其他需要补充的证件材料扫描件。
4.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录用;已办完入职手续的,则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注: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在面试前核验。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5月26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于2025年5月28日9:00-17:00再次开放报名系统,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公开招聘的岗位数与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依据“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为笔试内容。主要由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及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专业知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构成,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5年6月14日,实际开考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入围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下一环节人选在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入围面试比例为1:2;9人(含9人)以下的,入围面试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须在网上完成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和素质能力,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公众号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1)面试方式及内容:分为基本能力测试、微格教学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数的50%。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含讲故事、视唱、钢琴即兴伴奏、即兴舞蹈、现场美术创作,每项各占10%;微格教学,内容包含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3)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公众号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依据“四舍五入”法,考试总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公众号公布。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幼儿园教师体检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口市教育幼儿园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将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海口市教育幼儿园负责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收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海口市教育局纪检监督电话:0898-68724591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龙老师:0898-68613093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43865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七、附件
2.海口市教育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SnmxCumPhl8XmqMYeAiPQ
原文标题:海口市教育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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